乱后同曾重伯还京师有赠
清: 李希圣
李希圣
清湖南湘乡人,字亦元。光绪十八年进士,官刑部主事。初治训诂,工诗文。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。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皆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 李希圣的作品>>
梅花
续春寒一首
广春寒一首
后春寒一首
补春寒一首
独居有感
祖制
送人往沈阳
惜花
辛夷
玉兰
酴醾
春帖子词三首代其一
示讽
题司马温公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