浪淘沙令·其三即事
宋: 仲并
仲并
约公元一一四七年前后在世]字弥性,江都(今江苏扬州)人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高宗绍兴中前后在世。幼好学强记,其母尝屏其所观书,几上仅余台历一册,明旦默记,纤悉不误。高宗绍兴二年(一一三二)进士,调平江府学教授。五年,通判湖州。七年,以张浚荐召至阙,为秦桧所阻,出通判镇江府。十六年,为言者所劾,降二官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五五),自是闲退二十年。孝宗隆兴元年(一一六三),擢光禄丞,晚知蕲州。 仲并的作品>>
画堂春
忆王孙·秋闺
点绛唇·赠外孙猷
浣溪沙·其一示孟氏女
菩萨蛮·和赵有逸坐上韵
浣溪沙·其二
浣溪沙·其三和李达才韵
忆秦娥·木樨
好事近·宴客七首。时留平江,俾侍儿歌以侑觞其一
画堂春·和秦少游韵
好事近·其二